2004年10月,曲乐恒和张玉宁在北京成立了一个音乐团队,梦想着创造中国第一支民营音乐公司。两人相互欣赏对方的才华和抱负,将合作推向极致。然而,这场音乐之梦并没有如他们所愿般发展下去。
2008年3月,张玉宁在某次演出后受了重伤,曲乐恒带他到医院抢救。事后,张玉宁的家庭成员将曲乐恒告状,指责他利用自己的朋友关系和权力来影响医院的医疗决定。曲乐恒否认所有的指控,并声称自己只是想帮助朋友。
案件随即被送交法院处理。曲乐恒聘请了高-priced律师团队,为自己辩护。但是在庭审过程中,证据逐渐浮出水面,使曲乐恒的声誉不断受到损害。在2009年5月,法官作出了判决:曲乐恒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并罚款5000元。
这场案件的结果,曲乐恒的音乐之梦被打破。张玉宁的家庭成员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和创伤。这场案件让我想到的是:在音乐领域中,有时人们为了自己的抱负和权力,而不是为音乐本身的存在和发展。
总之,这场曲乐恒张玉宁案件是一个反面教材,警示我们要正确地处理关系,并让音乐真正成为我们生命中的组成部分,而不是工具来实现个人抱负和权力的梦想。